若投标人对上述成果有贰言,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歇息)向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财政部《政府收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景象奉告如下:
质疑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代理人(需有托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