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近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2017年第二期》,公示了寿光市伟信防水材料厂因出产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遭行政处分。
大众网3月28日讯(记者 单文玲)近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2017年第二期》,公示了寿光市伟信防水材料厂因出产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遭行政处分。
2017年1月23日,寿光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大队四中队接武汉市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不合信息奉告函,寿光市伟信防水材料厂出产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在武汉市质监局安排的2016年4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归于一般不合格。该公司出产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标准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数量合计5000m2,货值金额5000.00元。不合格产品已悉数出售,违法来得到的2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给予以下行政处分1、责令立马中止出产、出售不合格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产品;2、没收违法来得到的贰佰伍拾元整(250.00元);3、处分伍仟元整(5000.00元)(罚没合计5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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