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济宁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民生范畴案子查处“铁拳”举动,继续聚集民意最盼、损害最大、商场监管危险和压力最大的要点范畴,严峻查处一批民生范畴性质恶劣的违法案子,精准重拳出击,依法严峻查处13类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加大案子曝光力度,强力震撼违法犯罪行为。
在发布的第一批6例典型事例中,包括一例有关涉嫌出产抽检不合格防水卷材案。概况如下:
2023年02月14日,嘉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宁某防水建材有限公司出产的防水卷材抽检不合格的有关问题做出具体的查询,当事人某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份所出产的SBS Ⅰ型PY PE PE3 10幅宽1m防水卷材的经抽检被判定为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出产者出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许以不合格产品假充合格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之规定。2023年03月16日,嘉祥县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济宁某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出产不合格产品及违法来得到的,罚款10310元的行政处分。
经过对济宁某防水建材有限公司的处分,进一步标准了防水材料商场运营次序,维护了顾客合法权益,警醒了其他防水建材企业,违规必受罚,社会影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