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十批)。这中间还包括“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鑫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案”。
案件信息数据显示,2023年6月15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鑫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产品、罚款13万元、没收违法来得到的4.7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8日,根据抽检结果,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鑫宝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接缝剥离强度N/mm项目,不符合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5月19日,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000㎡,货值5.2万元,违法来得到的4.75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生产销售伪劣建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建材生产销售者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对提升行业质量水平、净化行业市场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