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在8月10日的A10版刊登了《防水材料太晃眼,她大白天也得拉着窗布》一文。其时,铺设防水材料的金谷数码广场一陈姓担任这个的人说,在天气晴朗的状况下,他们会在两三天之内,在防水材料上铺一层黑色的遮光布。但15日下午,健康东路河科大二附院家属院的谢女士和记者说,已逝去五六天了,她仍在饱尝强光带来的困扰。
今天正午,记者在谢女士家看到,在谢女士家卧室窗户对面的房顶上,防水材料已被一些抛弃的广告布遮住近三分之一,但没有隐瞒的防水材料仍旧反射出耀眼的光。
尽管近几日是“桑拿天”,但谢女士也不敢将窗布摆开。“这些广告布也是上午才铺的。”谢女士指着窗外说,15日晚上还没有铺设广告布。
随后,记者再次找到金谷数码广场的陈姓担任人了解此事。该担任人解说说,在文章见报之后的两天内,他们找来了几块广告布,计划用其来隐瞒防水材料。与此同时,他们盼望到谢女士家中,了解困扰她的防水材料的具置,以便进行铺设。但谢女士出于种种原因,没有同意他们的要求,所以,他们就将广告布铺设在较高方位的防水材料上。
当被问到为何没有实行之前所说的“铺一层黑色遮光布”的许诺时,该担任人说,没那么大的布,没办法铺设。
今天下午,市环保局西工分局一工作人员说,现在,国家的法令、法规并未对此类状况做规则,也没有准确指出此类问题该由哪个部分施行监管,所以,环保部分也没有监管、处分的根据。
该工作人员表明,他也曾遇到过类似问题。跟着日晒、雨淋等天然效果,此类防水材料的反光才能会逐渐削弱。大约1个月之后,邻近居民的日子就能逐渐康复正常。
针对谢女士遇到的状况,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表明,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则,在运用建筑物的过程中,运用人应当遵从有利日子、便利起居等准则。
防水材料反光而发生的强光给居民谢女士的日子造成了影响,谢女士可以此与铺设防水材料的金谷数码广场相关担任人进行洽谈,采纳相关补救措施。假如洽谈不成,也可通过法令途径来处理。(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高亚恒)